委托新的与地区观众相关的表演艺术作品,并将在地区场馆首演。
通过“西澳制造”提供的资金旨在:
符合下列条件的艺术家、制作人和与地区场馆合作的艺术机构均可申请,反之亦然:
上述任何一方均可作为主申请人;但是,建议由牵头协调委员会的一方准备并提交申请
请注意,如果成功,主申请人也将被签发合同,并负责接收付款和授予。
资金收
在提交申请之前,您必须阅读指南,因为它们提供了重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