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和通知
本署会根据拨款准则评估申请,以确定申请是否符合资格。如获批准,将会签订一份拨款协议,概述拨款条件和无罪释放的要求。一旦签署并归还,资助将直接支付给申请机构(组织或协会)。资助款项不会直接支付给个人。申请机构将负责决定拨款是否被判无罪,并负责在认为有必要时将任何已批准的拨款转交给个人。
项目完成后,申请机构须在30天内完成无罪释放文件、无罪释放声明书及主要结果时间表,并送交地政总署土地及地政总署,以证明拨款已按拨款协议概述使用。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危及未来从DLGSC获得的资金。
销售税报批
- 如果你的机构有一个ABN,并且注册了商品及服务税,你的资助额将会达到资助额的10%。
- 如果您的组织有一个ABN,但没有注册商品及服务税,则不会分配给您的资助。
信息自由
- 对于来自DLGSC的信息请求,DLGSC将遵守《联邦信息自由法》(1992)的规定。
- 未经有关机构事先谘询或获得有关机构的许可,本处不会公布并非由本处发出但已提供给本处的资料。
隐私
- 所有在评审拨款过程中提供给民政及文化事务署的资料,会储存在资料库内,只有获授权的部门人员才会查阅。
- 根据《联邦隐私法》(1998年)和《信息自由法》(1992年),数据库受隐私限制。
DLGSC确认
- 成功申请的机构将被要求确认DLGSC,并向成功申请的机构提供进一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