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的培训要求
在批准酒牌申请之前,所有新申请人必须完成经批准的管理持牌处所和负责供应酒精的课程(例如持牌处所管理课程)。
此外,在开始在该场所工作的四(4)周内,或根据许可证当局的其他规定,任何将在拟议的许可场所从事酒精的销售、供应或服务的人将被要求成功完成国家认可的负责任酒精服务资格单元*。为证明遵守对员工的培训,持牌人须备存一份登记册,详列每位员工的姓名和培训日期,并保留有关的培训证书副本。有关培训要求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政策指南强制培训。
*对于俱乐部和俱乐部有限许可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完成俱乐部WA酒类责任服务-俱乐部行业培训或国家认可的酒类责任服务单位,以满足强制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