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牌是发给被称为持牌人的特定实体(个人、公司或合伙企业)的,持牌人授权该实体在被称为持牌处所的特定地方销售酒。只有持牌人可根据酒牌经营业务。酒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资产,而是赋予持牌人的一项个人权利。
保护令授权某人在特定持牌处所出售及供应酒类,就好像该人是持牌人一样。保护令适用于持牌人不再有权利在牌照下经营业务,而申请保护令的人打算在牌照转让前的过渡期内继续在牌照下经营业务的情况。
如申请人在过渡期间不愿根据牌照经营,则不会获发保护令。保护令只在申请人打算在牌照下经营业务,以防止因持牌人停止占用或经营业务而引致贸易严重中断的情况下才有必要。
保护令并不是规避酒牌转让程序的手段,只会发出一段短期的保护令,以便在牌照转让申请正由发牌当局审议期间,继续在该牌照下经营。如果在保护令届满前,转让申请未获批准,如有必要,可考虑进一步发出保护令。
授权在没有保护令的情况下经营业务
该法案提供了灵活性,允许持牌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根据该牌照临时经营业务,而无需申请保护令。这被称为临时授权。
有关实体可在未经署长批准的情况下接管牌照下的业务及贸易,但必须在行使该项权利后7天内,将有关事实以书面通知署长。该书面通知必须列明行使权利的时间和依据(见下表)。在其中一些情况下,必须寻求批准以行使临时授权。
如持牌处所的永久业权拥有人/出租人终止与持牌人的租约,应以书面通知发牌当局,说明终止租约的情况及驱逐日期。
谁可以获得保护令
在某些情况下,可申请授予保护令。
可提出保护令申请的情形
标有*星号的实体需要事先获得许可机构的批准才能开始交易。
情况和适用实体
情况下 |
适用的实体 |
持牌人搬离持牌处所或停止营业。 |
- 持牌处所的拥有人、出租人或承按人*;或
- 上述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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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操作暂停。 |
- 能表明自己将因此蒙受损失的人*;或
- 上述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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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临时授权而欲经营超过28天业务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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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拟递交转让牌照的情况下,任何可能导致批出临时授权的事件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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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地区为社区服务的旅馆或酒铺已停止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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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前28天不需要的情况和适用实体
情况下 |
适用的实体 |
个别持牌人死亡。 |
- 持牌人的遗产执行人;
- 其他获授予被许可人遗产管理权的人;
- 持牌人的亲属或受遗赠人*;或
- 上述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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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持牌人因意外事故、身体或精神疾病或身体虚弱而永久残疾。 |
- 获法律授权或委任管理持牌人事务的人;
- 持牌人*的亲属;或
- 上述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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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方在公司法所指的管理下资不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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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许可人成为一个外部管理的法人团体,在公司法的意义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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