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白酒

为持牌人提供有关酒类推广的资料。

在网上卖酒

酒类零售商可利用互联网销售以下包装酒类:

  • 他们拥有澳大利亚任何州或地区的有效酒类许可证;
  •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和发货;而且
  • 具体信息包括在被许可方的互联网网站上(如果有的话)。

由2007年8月起,有关在网站内提供资料的规定适用于:

  • 酒店执照
  • 酒类贩卖店执照
  • 生产商牌照
  • 批发商的许可证
  • 授权销售和供应包装酒的特殊设施许可证。

网站应包含的资料包括:

  • 营业执照号码
  • 类的许可证
  • 被许可方的名称
  • 持牌处所的地址及电话号码
  • 以下请注意:

警告

根据1988年《酒管制法》,以下行为属犯罪:

  • 在持牌处所或受规管处所向十八岁以下的人出售或供应酒类;或
  • 供十八岁以下人士在持牌或受规管处所购买或企图购买酒类之用。

相关的政策

酒促销政策

为了进一步支持《1988年酒类管制法》中减少危害的目标,酒类发牌局局长制定了一份行业指南,以负责任地推广酒类在场所消费。

本指引旨在为业界提供一个可接受和合理的做法框架,并阻止不符合公众利益的做法。

促销廉价或打折酒的噱头可能会鼓励不负责任的饮酒行为,这是不可接受的,任何鼓励顾客更快或更多地饮酒的活动也不可接受。

相关的政策

禁止产品

西澳大利亚州州长可根据部长的建议,制定禁止任何酒精产品的法规,如果这种产品被认为是不可取的,或如果这种产品的供应不符合公众的最佳利益。

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那些以营销和包装方式吸引儿童的产品上,或者在那些产品很可能与软饮料或糖果混淆的地方。

可能被认为不受欢迎的产品包括:

  • 酒精蒸气

  • 酒精气溶胶产品

  • 酒精iceblocks

  • 酒精牛奶

品尝

“品酒”是指持牌人提供的少量酒,以作采样之用。它旨在帮助客户选择产品。这不是一个标准的衡量标准。

只有三种许可证类别需要额外授权才能向客户提供品尝服务。它们是:

  1. 酒类贩卖店执照
  2. 批发商的许可证
  3. 生产商的许可证

品数量是:

  • 酒50毫升
  • 啤酒100毫升
  • 精神15毫升

酒店营业执照

持牌酒店可在下列情况下提供品酒:

  • 该样本是在该处所内消耗的;
  • 持牌人获酒牌管理处处长授权,可根据其牌照所载的条件这样做;
  • 样品免费;而且
  • 所提供的产品来自酒类商店的股票。

被许可的酒类商店不能直接从生产商或批发商的库存中向顾客提供免费的酒类样品。

酒类商店的持证人必须监督和管理品尝,并提供所有样品提供给潜在的买家。

酒铺持牌人可以利用生产者或批发商的服务向顾客提供品酒会,只要样品来自酒铺的库存。

如果酿造商或批发商在酒品店用自己拥有的存货与普通大众进行品酒,将违反《酒品管理法》。

批发商执照

批发商可在下列情况下提供试吃:

  • 该样本是在获许可的前提下使用的;
  • 持牌人获酒牌管理处处长授权,可根据其牌照所载的条件这样做;而且
  • 样品是免费的。

批发商可以协助在酒品店举办品鉴会,但酒品店持牌人须监督和管理品鉴会,并向潜在买家提供所有样品。

批发商可在其持牌处所以外的地方举办品鉴会,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 品鉴会在另一个持牌场所举行;而且
  • 试吃只供持牌人、认可经理或其他持牌处所的雇员或代理人食用。

在这种情况下,品鉴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获得一份产品订单。

生产商营业执照

在下列情况下,生产者可以提供品酒:

  • 样品在前提下消耗;
  • 持牌人获酒牌管理处处长授权,可根据其牌照的条件这样做;而且
  • 样品在批准的场所生产。

生产商不受向顾客提供免费样品的约束,可以对提供的任何品尝收取费用。

根据生产商牌照的条款,生产商不得在其处所以外的地方提供产品样品或试吃。

例如,生产者不能在酒品商店用他们自己的产品进行品酒会。

生产者可以协助在酒品店举办品酒会,条件是酒品店持牌人监督和管理品酒会,并提供所有提供给潜在买家的样品。

在下列情况下,生产商可在其持牌处所以外进行品酒:

  • 品鉴会在另一个持牌场所举行;而且
  • 试吃只供持牌人、认可经理或其他持牌处所的雇员或代理人食用。

在这种情况下,品鉴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获得一份产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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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了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