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委员会是根据1988年《酒类管理法》第8条设立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灵活的制度,尽可能少的形式和技术性。
由酒类委员会下达的决定。
关于委员会及其委员的作用的资料
覆核决定、纪律事宜及署长转介事宜的申请书。
递交申请的步骤和程序。
的1988年酒管制法规管酒类的销售、供应和消费、销售酒类的处所的使用,以及与销售酒类有关或附属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以尽量减少人们因使用酒类而引致的伤害或健康不良。
《1988年酒管制法》得到了附属立法的支持和补充1989年酒类管制规例.
《酒类委员会规则》规范了该委员会的做法和程序,以及与该规则有关的和受该规则约束的事项,如与本法项下的程序有关的费用和费用。2007年10月5日《2007年酒类管理委员会规则》在政府宪报刊登,自该日起生效。
电话:61 8 6551 4820传真61 8 9325 1041电子邮件executive@liquorcommission.wa.gov.au请注意,本电邮地址不应用于与本委员会未提交的事项有关的任何通讯。任何查询或关注有关颁发许可证或根据该法案管理持牌场所的问题,应向酒类牌照管理处处长办公室提出。
邮政信箱8349珀斯商务中心WA 6849
威廉街140号2层珀斯佤邦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