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博彩和赌博立法

有关赛马、博彩及投注业的法例。

以下法规管理西澳大利亚州的赛马、博彩和赌博。

1954年《博彩管理法》

1954年《博彩征税法》

1954年的《庄家投注税法》规定了庄家根据《博彩管制法》应缴纳的营业额税。

1954年《博彩征税法》

1985年卡西诺(伯斯伍德岛)协议法案

《1985年赌场(伯斯伍德岛)协议法案》最初是为了批准和授权执行西澳大利亚州和伯斯伍德财产信托公司之间的协议,建立和运营度假村综合设施,包括伯斯伍德赌场。虽然《协定》所概述的大部分义务已经达成,但仍有一些继续履行的义务是相关的。

1985年卡西诺(伯斯伍德岛)协议法案

《1984年赌场管理法》

颁布了《1984年赌场管理法》,规定在西澳大利亚州设立赌场,为赌场的经营颁发许可证,并控制赌场内的赌博业务。它还载有有关颁发赌场执照的规定。

《1984年赌场管理法》
1999年《赌场管制规例》

1987年博彩和赌博委员会法案

1987年的博彩和赌博委员会法案整合了西澳大利亚州与未成年人赌博相关的法律,并为俱乐部和慈善机构提供了通过彩票、宾戈游戏、二盘游戏和博彩活动筹集资金的机会。它还向博彩和投注委员会提供了监督西澳大利亚赛马和投注的场外投注活动的权力。

1987年博彩和赌博委员会法案
1988年博彩和赌博委员会条例

《1985年博彩(合同和证券)法案》

《1985年博彩与投注(合同与证券)法》规定所有博彩与投注合同和协议无效,除非它们符合《博彩管制法》或其他使西澳大利亚州博彩与投注合法化的立法。它还规定,根据这类立法下的赌注是可以收回的。

《1985年博彩(合同和证券)法案》

2009年赛马和赌博立法修正案

2009年赛马和博彩立法修正案为博彩经营者公布或使用西澳赛马场建立了许可证框架和相关条件。

2009年赛马和赌博立法修正案

赛车代码立法

国家的三项赛马法规都是根据议会法案制定的:

《2009年赛马投注税规例》

2014年10月1日,引入了差别赛马投注征税结构,提高了成交门槛,并改变了西澳大利亚州确定优质赛马的方式。

营业额的门槛由25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而达到这一数额的营业额只征收1%的税。该阈值适用于赛车年的基础上。

新的差别征款率,只在达到阈值后才适用,详情如下:

  • 标准赛马会的赌注按成交额的1.5%收取;
  • 在加价赛马会上的赌注按营业额的2.5%收取;
  • 在标准赛马会上进行的交换赌注按营业额的1.5%收取;
  • 在加价赛马会上进行的赌博交换押注,按营业额的2.5%收取费用;
  • 非投注交易所在标准赛事上投注的固定赔率赌注,按营业额的2%收取;
  • 非投注交易所在加价赛马会上的固定赔率投注,按营业额的3%收取。

更高的征费适用于所有比赛规则和任何被确定为溢价比赛。在规则中,根据赌注资金的价值对溢价赛马场进行了定义,具体如下:

  • 纯种马赛马——任何包含至少一场比赛,赌注为10万美元的赛事;
  • 赛马——任何包含至少一场比赛的赛事,奖金为50,000美元;
  • 灰狗赛——任何包含至少一场比赛的赛事,奖金为3万美元。

任何一个月营业额少于一千元的投注营办商,该月可继续获豁免缴付征款。

《2009年赛马投注税规例》

《1990年赛车处罚上诉法案》

《1990年赛马处罚上诉法案》授权西澳大利亚州赛马处罚上诉法庭对纪律程序中所施加的处罚进行上诉,这些纪律程序是由灰狗赛、赛马和马具赛的行为或与之相关的活动引起的。

2003年赛车限制法案

2003年的《赛马限制法案》禁止公众进行马以外的动物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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