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许可
该法案第47(1)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进行比赛,除非已根据本部分为比赛颁发许可证。”罚款:12000美元。”
在西澳大利亚州的所有比赛都需要许可证,无论选手的业余或专业身份。
“推广许可证申请”的第一部分必须在推广前42天内送交本署。
“推广许可证申请”第二部份必须在推广活动前最少21天向本署递交。
所有对比赛卡的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委员会,比赛卡在称重后将不接受任何更改。
监察委员会可根据其认为适当的条款、条件及限制,发出比赛许可证。这些被称为许可条件。
例如:在允许的条件下,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