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关于谁可以对决定提出上诉以及提出上诉时会发生什么情况的信息。

在这一页

谁可以上诉

  • 是…的人诉讼当事人(包括署长根据下述规定介入监察委员会审理的程序)section 69 (11));而且
  • 不满委员会某项决定的人。

不能上诉的人

  • 根据第96条作出决定,暂停牌照的运作为期两周或以下。
  • (由一名或三名成员)完全或部分根据机密信息作出的决定。
  • 当由一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审查作出决定时25节署长的决定。
  • 由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法律从业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出决定,除非是关于提交最高法院的法律问题。

进一步的应用

如发牌机关因不信纳发牌申请符合公众利益而不批出或移走牌照,则在三年内不得就同一处所或土地提出批出或移走牌照的申请。然而,如署长证明拟议的申请与未获批准的申请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别,则可提出申请。

如能提供新资料,所有其他事宜可立即向署长提出。

向谁求助

  • 委员会对第95条申诉的决定。
  • 委员会就第25条的覆核申请作出的决定。
  • 由一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署长转交的事项作出的决定。
  • 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署长转交的事项作出的决定。

委员会决定的效力

如牌照持有人就委员会就该牌照或与该牌照有关的许可证所作的决定提出上诉:

  • 委员会的决定不会生效;而且
  • 该牌照或许可证(须缴付当时到期及应付的任何费用)继续有效,

除非最高法院或根据案件的要求而根据第28(4a)(a)条组成的监察委员会以临时命令的方式作出指示。

最高法院

只能就法律问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由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审理和裁定,并必须在最高法院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提出。

最高法院可:
  • 确认、改变或撤销被上诉的决定;或
  • 作出委员会本可作出的决定,而不是上诉所反对的决定,或
  • 根据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指示或建议,将决定发回委员会进行复议,并可在任何情况下作出最高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附属或附带命令。

对由1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上诉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 现场:
    地址:西澳西澳6004东珀斯阿德莱德露台87号一楼
  • 预付费:
    信箱6119东珀斯,西澳6892
  • 传真发送至61 8 9325 1041
  • 电子邮件executive@liquorcommission.wa.gov.au

上诉的副本将送达作出有关决定的诉讼的每一位当事人。

申请书必须清楚列明:

  • 上诉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 上诉人上诉的决定
  • 上诉理由
  • 作出决定的成员的姓名
  • 作出决定的日期。

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该委员会将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一名法律从业人员。

就任何申请组成审裁小组的一名或多名成员,须由主席选出,主席可考虑到他们各自与所述事项有关的知识或经验。

页面了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