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上诉
不能上诉的人
- 根据第96条作出决定,暂停牌照的运作为期两周或以下。
- (由一名或三名成员)完全或部分根据机密信息作出的决定。
- 当由一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审查作出决定时25节署长的决定。
- 由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法律从业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出决定,除非是关于提交最高法院的法律问题。
进一步的应用
如发牌机关因不信纳发牌申请符合公众利益而不批出或移走牌照,则在三年内不得就同一处所或土地提出批出或移走牌照的申请。然而,如署长证明拟议的申请与未获批准的申请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别,则可提出申请。
如能提供新资料,所有其他事宜可立即向署长提出。
向谁求助
- 委员会对第95条申诉的决定。
- 委员会就第25条的覆核申请作出的决定。
- 由一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署长转交的事项作出的决定。
- 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署长转交的事项作出的决定。
委员会决定的效力
如牌照持有人就委员会就该牌照或与该牌照有关的许可证所作的决定提出上诉:
- 委员会的决定不会生效;而且
- 该牌照或许可证(须缴付当时到期及应付的任何费用)继续有效,
除非最高法院或根据案件的要求而根据第28(4a)(a)条组成的监察委员会以临时命令的方式作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