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07年5月7日
最后修订:2020年8月12日
2022世界杯决赛亚盘
本政策旨在提供有关所涉事项的资料,并明白酒牌处处长并非提供法律意见、解释或其他专业意见。提供资料时,所有人都有责任评估资料内容的相关性和准确性。
简介
《1988年酒类管制法》(“该法案”)第50节授权餐厅牌照在持牌场所销售和供应供消费的酒类,只能作为持牌人提供的膳食的辅助,并由顾客在持牌场所食用。
该法案将“膳食”定义为食物:
- 一个人坐在桌子旁或用作桌子的固定结构上吃饭,并提供食用食物的餐具;而且
- 食物:有足够的物质,通常可以被接受为一顿饭;而且
- 可包括一个或多个课程;
但不包括《1989年酒类管制规例》规定不属于膳食的任何食物。
当作为一个整体阅读时,该法案有关餐馆(即;第50至53条)是指根据食肆牌照经营的业务,必须主要及主要包括定期供应顾客在处所内享用的食物,供顾客坐在餐桌或供用餐用的固定结构前享用。
该法案通过延长营业许可证的方式,为餐馆持牌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带餐销售酒提供了灵活性。然而,在这方面,第50(1a)条明确规定,只有在根据《法案》第60(4)(ca)条颁发了延长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在用餐时饮用烈酒,并且只有在顾客坐在桌子旁或用作桌子的固定结构旁时才可以饮用。
该法案第50A条规定,当发牌当局授予餐馆牌照时,受限制在持牌处所的最大人数(不包括负责人和获授权人员)为120人的条件限制,也可以根据第60(4)(ca)条签发延长营业许可证。
此外,《法令》第53条规定,第50条或延长的贸易许可证所授予的权力可以有如下条件:
- 交易可以限制在特定的时间内;
- 酒只能在餐桌上供应和饮用,不能在其他地方饮用;
- 以特定方式提供或安排家具或配件;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房屋的维护符合规定的标准;
- 保存规定的记录并供查阅;或
- 酒牌处处长认为可防止不适当安排或做法的任何其他条件。
本刊物就有关“无餐酒”许可证的法例规定,以及发牌当局在考虑有关申请时可能会考虑的事项,提供指引。
立法规定
该法案第60(4)(ca)条规定,餐厅持牌人可获发延长营业许可证,授权该持牌人在酒店牌照和第98条规定的允许营业时间内出售酒类,供在该场所内消费,不含膳食。这些许可证是牌照的补充,并补充根据该牌照所授予的权力;也就是说,许可证并不改变牌照类型的主要和主要用途。
从本质上讲,延长交易许可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自动权利。
申请要求及程序
持牌人如欲获发“无餐酒”许可证,须提交本署适用于该类型申请的递交指南内指明的文件。2022世界杯抽签完整视频申请人可从本署网页或致电61 8 6551 4888与本署联络,下载包括递交指南和所有所需表格的申请资料册。2022世界杯抽签完整视频
标准条件
为确保食肆不会成为事实上的酒吧,我们会施加一些条件,以维持食肆的主要目的,即定期供应膳食。
申请一个许可证授予“酒没有一顿饭”,按照权力由部分53和64节,执照将条件这酒只能被顾客而坐在桌子旁时,或一个固定结构用作食物的饮食,一个表,而不是其他地方,白酒的销售和供应顾客将限制被许可方的餐桌服务的员工。
此外,在许可证上可能施加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 根据该法案第50条,在许可场所经营的业务的目的必须主要包括定期向客户提供膳食(根据该法案第3条的定义)。
- 持牌人必须确定采用什么准则以确保符合这项条件。例如,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在许可证运作期间,营业营业额的60%是否来自向顾客供应膳食(而不是酒类)。在这方面,只应计算在持牌处所消费的膳食,持牌人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不应计算售卖外卖膳食所得的营业额。
- 为确立牌照下业务的主要目的,持牌人须在被要求时,向酒牌处处长提供上一财政年度由持牌人或其代表就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酒及食物所进行的所有交易的记录。位于特许经营场所的厨房,以及厨房和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是开放的,并在餐厅定期提供完整的菜单,在任何时候向顾客出售和供应酒水。常规全菜单是指餐厅通常在一天的特定时间(例如早餐、午餐或晚餐)向顾客提供的菜单。这并不意味着菜单的缩小版,只提供手指食物或零食类型的选择。顾客必须能够在许可时间内的任何时间点餐(如法案第3节所定义)。
- 场地必须始终为用餐而设置,桌子不能为了创建舞池或功能区而移动或移动。
- 该许可证不适用于已批准的图则中确定的任何酒吧/服务区域,除非相关地方政府当局另有同意,否则不适用于目前根据露天扩展交易许可证进行交易的任何外部交易区(即在当地政府控制的人行道区域)。世界杯2022葡萄牙赛程表
- 持牌人不得将持牌处所作为食肆以外的地方进行宣传及/或宣传。
- 许可证的最高容许交易时间如下:
-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六时至午夜十二时之间;而且
- 星期日上午十时至午夜十二时;
- 在圣诞节、耶稣受难日或澳新军团日中午之前,许可证下的任何交易都不得进行。
申请“不带餐的酒水”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在作出申请决定前确认他们已阅读和理解这些标准条件。此外,持牌人可能需要确认在整个许可时间内可供顾客点餐的菜单。
不符合
如持牌人未能遵守许可证的条件,发牌当局可决定:
- 根据第60(8a)条取消许可证。如发牌当局信纳许可证不再适当及不符合公众利益(包括当有关处所不再以供应膳食为主要用途时),可酌情取消许可证。许可证的取消不允许上诉,但只能就法律问题向最高法院上诉。
- 根据第167条向持牌人和认可经理发出侵权声明。
- 要求持牌人出示不应在牌照上施加更严格条件的理由。
- 根据第95条提出投诉,要求对持牌人采取纪律行动。根据该法案第96条,如果此类投诉得到酒类委员会的支持,可以采取一系列纪律行动,包括:训斥和最高3万美元的罚款。然而,所要求的罚款也可包括暂停牌照一段指定期间或取消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