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考虑根据该法案获得许可的房地的适宜性时将使用的立法要求和标准的指导。
有关在持牌处所以外的地点提供饮食服务(含或不含食物)而申请的延长营业许可证的指引。
本政策就署长的要求提供指导,要求位于珀斯市区以外的酒类商店根据ETP在周日进行交易。
1988年《酒管制法》第48(2)条规定,俱乐部执照授权向俱乐部会员和会员客人出售和供应酒类。
《1988年酒类管制法》第50条(“该法案”)授权餐厅牌照出售和供应酒类供持牌人在持牌处所消费,但只能作为持牌人在持牌处所提供的膳食的附属品。
《1988年酒类管制法》第50条(“该法案”)授权餐厅牌照出售和供应酒类供持牌人在持牌处所消费,但只能作为持牌人在持牌处所提供的膳食的附属品。
本文件就为持续(即长期)或无限期情况而申请的延长贸易许可证,以及发牌当局在考虑这些许可证申请时可能考虑的因素,提供指导。
根据该法案第60条,许可当局可以授予延长贸易许可证(ETP),授权被许可人在许可证不适用的情况下销售和供应酒类。
地窖门ETP为生产者提供了向其所在地区更广泛的公众推广其产品的机会。
本政策的目的是为提交的公共利益评估(PIA)可能的内容提供指导。
访问受限制的州记录和土著历史研究单位管理的其他历史材料。